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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可制度:必须使用经过许可的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需获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应有批准文号等。
- 目录管理:严格按照《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选用添加剂,不在目录中的不允许使用。
- 符合相关标准:饲料添加剂本身的质量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等,如《饲料添加剂 叶酸》《饲料添加剂 烟酰胺》等具体产品标准2。
- 标签标识规范:饲料添加剂的标签应注明产品名称、成分、使用方法、适用范围、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号等必要信息,以便使用者正确选择和使用。
- 动物种类针对性:不同的饲料添加剂适用于特定的动物种类,如某些添加剂适用于猪、牛、羊等家畜,而有些则专门用于家禽、水产动物或宠物等。
- 生长阶段适用性:同一动物在不同生长阶段对饲料添加剂的需求也不同。例如,幼龄动物可能需要更多的营养性添加剂来支持生长发育,而成年动物则可能更侧重于功能性添加剂来维持生产性能和健康。
- 限量规定:根据添加剂的种类、动物种类和生长阶段等因素,规定了最大使用限量。例如,在猪饲料中,铜的最大添加量一般不超过 250mg/kg,过量添加可能会导致动物中毒等不良反应。
- 适量原则:营养性饲料添加剂的使用量应符合动物的营养需要量及营养安全幅度,避免不足或过量使用。
- 均匀混合:饲料添加剂在饲料中应混合均匀,以确保每只动物都能摄入适量的添加剂,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通常采用逐级稀释的方法进行混合,先将添加剂与少量饲料预混合,然后再逐步扩大混合比例。
- 添加时间:有些添加剂需要在特定的时间添加,如酶制剂应避免在高温制粒过程中添加,以免失活;而一些维生素添加剂可能需要在饲料加工的后期添加,以减少损失。
- 安全评估:在使用前,需对饲料添加剂进行安全评估,包括对其毒性、致癌性、致畸性等潜在风险的评估,确保其对动物和人类健康无危害。
- 残留监测:建立监测体系,对动物产品中的饲料添加剂残留进行监测,以保证动物产品的安全性。例如,对使用了抗生素类饲料添加剂的动物,在屠宰前需要停药一段时间,以确保肉品中的抗生素残留量低于安全标准。
- 违禁药物:禁止在饲料中使用未经许可的药物性饲料添加剂,以及激素类、安眠镇静类药品等。例如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严禁用于饲料添加剂。
- 特定原料限制:在某些情况下,如生产绿色食品的饲料中,禁止使用转基因方法生产的饲料原料、以哺乳类动物为原料的动物性饲料产品饲喂反刍动物、工业合成的油脂、畜禽粪便等。